温哥华直航中国机票价格最近居高不下,造就转机返华行程倍受青睐,但因中转国签证问题,不少旅客不能正常登机,甚至浪费机票。业者指,有的低价机票实为数段行程拼接,并非连程机票,应格外留意潜在风险。
受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加拿大往返中国的航班始终供不应求,伴随暑假临近直飞航线的机票价格再次一路攀升。不少返乡心切的民众不得不选择较为便宜的中转航班,然而一旦涉及中转就不仅仅是买张机票那么简单。
一航空公司的本地地勤人员称,有持中国护照的旅客,直到登机前才意识到未有中转国签证,而该中转国未对中国公民开放“过境免签”,故该旅客不被允许登机。类似情况最近频频发生。
该地勤人员还说,有旅客声称购买的是连程机票,可是在公司的系统中只能看到温哥华起飞这一程。
亦有网友在社交媒体爆料,她买了本月24日加航的机票,从多伦多起飞经日本成田机场转机至上海。当日她办好了登机牌,行李也托运了,结果在登机口被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连同行李一起赶下来”。最终只能将机票改为德国法兰克福转机。
大华旅游总经理张维霖表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他指,现在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习惯自己在网络上购买机票,但绝大多数购票平台,甚至包括航空公司官网,都不会提示中转国当地的入境签证要求,这些需要旅客们自己提前了解。如果准备不足就可能影响行程。
以经常出现问题的日本东京成田机场为例。由于成田机场不是24小时运营的机场,正常情况下每日午夜至翌日早上6时禁止飞机起落。在该机场转机的旅客,如果是晚上到达次日转机就需要办出境,在外面过夜。但中国公民在日本不享有过境免签,一旦前一个航班延误,不能在当日较早时间到达成田机场并转机离开,处境就会变得非常尴尬。
张维霖说,为避免这种情况,很多航空公司在登机前就会检查旅客是否有中转国签证,如果没有就不让登机,“同样的情况此前还出现在韩国转机时,不过4月30日后韩国政府开放了过境免签,拿加拿大护照和中国护照都不再需要中转签证”。
中国出发经台飞加 须有入台证
他补充说,持有中国护照经台湾转机的旅客也应格外注意。通常从加拿大出发经台湾中转进入中国大陆城市,这一方向没有问题,但是反方向,从中国大陆出发经台湾飞至加拿大,如果没有入台证和签注则不能登机。
有网友解释称,原则上日本法务省针对没有签证却因一些特殊情况如台风,不能按时转机的旅客设置了shorepass许可,“前几年日本积极利用‘shorepass’这一灰色地带,尽可能留住转机旅客,鼓励其入境消费,可能产生了无需签证亦可入境的‘假象’,并非只要是转机就可以办。”
其他网友则分享称,“shorepass”一定程度上相当于航空公司对无签证人士的“担保”,以经验来看一般搭乘日本航空公司的航班更容易申请“shorepass”,而加航则不愿意承担这一责任。
双桥旅游销售经理张先生表示,如果找旅行社买机票,他们往往会首先询问旅客持有哪国护照,尽量选择不需要签证的中转城市;对经常出现延误等问题的机场亦会提前警示,避免麻烦。
他指,现在第三方购票平台很多,有些不那么规范,有些英文平台转为中文显示后,翻译也不甚准确。比如,转机行程在英文中习惯表达为“1 stop”,有的网站转为中文后显示为“经停1次”,如此旅客容易误解为是一张连程机票,其实是两段独立的航程,两张机票。
张先生还说:“有的转机行程行李是‘直挂’,一直到目的地再拿行李,有的则不然,比如韩国,转机时需要取行李,重新check-in,这样海关就默认为‘出过关’ ,故此转机需要签证。”
张先生提醒,相较直飞,转机的行程变数和风险都更多,价格较低的机票往往不能退,一旦出问题可能造成不小的损失。
张维霖亦指,在第三方平台上购买机票,很难看出是否是连程机票。很多时候,网站是把不同航空公司的几段航程拼在一起,显示为一段有转机的行程,目的是价格较低。但这种情况下,中转可能产生的签证、航班延误或变更,以及行李等问题都容易被掩盖。
他指,以加航为例,最保险的连程航班就是在加航官网上购买。官网上显示的中转航班,要么是加航的合作伙伴承运,要么是与加航共享代码的航班,是出一张票,共同计入加航的里程,“千万不要为了便宜100至200块,令整个行程受影响。”
法官指加航理据不足 航班延误乘客获赔700元
2名乘客乘坐加航由温哥华飞多伦多,但航班误点,两人比原定时间迟了7.5小时才到达目的地。为此,两人向加航索赔,加航虽承认误点与机组人手紧绌有关,而人手短缺又与疫情有关,故这是他们可控范围以外,拒绝赔偿。2名乘客于是入禀法庭。最后法庭命令加航赔偿2人各700元,合共1,400元。
审理案件的卑诗省民事解决法庭法官认为,加航的理据并不充分。首先,加航因为疫情,便简单断言航班延误不是他们的控制范围之内,亦指延误是出于安全考虑,这是理据不足。其次,法官说,他没有准备接受加航模糊和没有根据的解释。
法官说:“我必须考虑整个航空生态系统,并确认案中的特定航班延误是不是在加拿大航空公司的控制范围内或出于安全原因。”
兴讼人Inayat Singh与Suk Young Yoon,订了加航航班,于2021年8月22日凌晨12时半在卑诗省的维多利亚市起飞,并预计同时早上7时56分抵达多伦多。但就在飞机起飞前数小时,航班突然取消。
加航当时的解释是,由于疫情影响,令机组人员短缺。原定航班被取消后,航空公司为2人再预订另一航班的机位,2人抵达多伦多时已是下午3时半,较原定时间足足迟了7个半小时。
Singh事后根据航空旅客保护法则(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APPR)向加航索偿。但对方回复,指机组人员受限被认为是涉及安全问题,故航空旅客保护法则并不适用。
2名乘客于是兴讼。在诉讼中,加航未就乘客的诉求提交任何证据或书面论据及有效证据。
法官认为,根据航空旅客保护法则第10,12及19节,如于旅客被误点6至9小时,而延误又是航空公司的可控范围,便要每名旅客赔偿700元,这论点成立适用于本案,裁定加航必须向2个乘客分别支付843.39元及718.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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