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名女子在Bloor-Yonge地铁站将一名陌生人推下地铁轨道。
她被判企图谋杀和严重袭击罪成,由于她的精神障碍,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周四,安省法庭法官Lori Anne Thomas在多伦多一次法庭审理中作出上述裁定。
法官宣读裁词时说:“我发现她(被告)没有能力认知自己那天的行为是错误的。”又指,如果犯罪者因精神疾病而没有能力知道该行为在当时情况下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则可以采用不负刑事责任(NCR)辩护。
一名精神科医生在审判中作证说,精神分裂症是被告的主要精神疾病,症状包括偏执、自大和思考混乱,这些症状在案发之前已经存在了很多年。
被告Edith Frayne否认将任何人推到地铁路轨去。 法官说,当被告观看案发时的录影片段时,被告真的被这录影片段震惊了,并声称她不认识自己。
精神科医生认为被告当晚明显患有精神分裂症症状。
46岁的Edith Frayne还被判另外两宗袭击罪成,但同样被认定无需为这两宗指控承担刑事责任。另外这两名受害者也是TTC乘客。
根据多伦多警方,受害者于2022年4月17日晚上九时被推下地铁轨道。她得以幸存,是因为她将自己的身体紧贴地铁站台,以避免被驶来的一辆地铁撞到。
警方说,这名女子在跌落中受重伤。她前往医院接受治疗后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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