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的数据,与所有其他经合组织国家相比,加拿大被评为对移民创业者和企业家最具吸引力的国家。
OECD包括美国、法国、英国、瑞典和澳大利亚等24个成员国。
根据OECD的报告,这些国家越来越有兴趣吸引外国创业者,以促进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引进外国投资和推动经济发展。为了创造有利于新兴创新企业蓬勃发展的环境,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发展创业生态系统,刺激研究与创新,并确保潜在创业者能够获得资金和相关人力资源。
OECD的人才吸引力指标是一个排名系统,重点关注通过考虑一般因素和特定移民政策来吸引外国创业者。该系统包括七个核心维度,如市场条件和影响力、融资渠道和数字化程度等。
OECD发现,除“技能环境”外,加拿大在该框架的所有维度上均排名前 25%。加拿大与澳大利亚是唯一从第一天起就向所有成功的创业签证申请人提供永久居住权的国家。此外,加拿大在创办和经营企业的法规框架、对移民的友好态度以及良好的生活条件方面都非常有利。
这个排名表明,像加拿大这样具有创新和创业文化的国家在吸引创业者和企业家方面处于有利地位。
作为企业家如何前往加拿大
加拿大为企业家、投资者和自雇人士提供了多种移民途径和工作许可。
创业签证计划(Start-Up Visa program)为移民创业者提供了在加拿大定居的永久居民身份。该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具有创新能力的外国创业者,他们将推动加拿大的经济增长并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要符合创业签证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满足英语或法语的最低语言要求
有足够的资金在加拿大定居
计划在魁北克省以外的省份定居
通过加拿大的安全和医疗审查
证明你的创业计划得到指定机构的支持
证明你的企业满足所有权要求
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事务部(IRCC)指定了一些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者团体和创业孵化器组织参与创业签证计划。成功的申请人必须为他们的加拿大创业项目获得最低投资。
根据《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协定》(CUSMA),在加拿大投资新业务或现有业务的美国或墨西哥公民可能有资格申请投资者工作许可,以管理他们在加拿大的业务。通常情况下,投资者是加拿大业务的大多数股东或唯一所有者。然而,有一个前提,即企业将为当地经济创造就业或其他利益,不会纯粹支持投资者。
计划继续经营现有外国企业并在加拿大扩张的企业家可能有资格获得公司内部调动工作许可证。这种工作许可证选项主要供打算在分支机构之间调动关键员工的跨国公司使用,但它也可以很好地适用于希望在加拿大建立新业务的创业者。
此外,企业家/自雇人士工作许可也可作为加拿大企业多数或唯一所有者或加拿大企业所有者打算主要居住在加拿大境外的企业家的一种选择。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企业将为加拿大带来重大的经济、社会或文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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